明天是月新2026年2月1日,又有一批新規即將正式實施,規明其中就包括關係到所有人網購的起實《網絡交易平台規則監督管理辦法》。
據悉,施電商平這次的台不退款新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網絡交易監管中麵臨的得強問題,對平台製定、製商修改和執行平台規則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家僅及運與現行法律製度形成互補。費險

近年來,規明部分平台一刀切僅退款規則被羊毛黨濫用,起實商家屢陷貨款兩空困境。施電商平有商家反映:"客戶說沒收到貨,台不退款平台直接僅退款,得強我連舉證機會都沒有。"
更有平台雖未強製開運費險,卻在退貨時自動扣商家運費補償,名存實亡的規則讓合規經營成本居高不下。
《網絡交易平台規則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平台不得利用平台規則,強製平台內商家“僅退款”;不得強製平台內商家開通運費險等非必需的增值服務,增加成本。
同時還不得強製要求平台內商家參加推廣、促銷活動;不得強製平台內商家僅在特定平台開展經營活動。
《辦法》禁止平台利用規則向平台內商家收取不合理費用,包括重複收費、隻收費不服務或者少服務、轉嫁應當由平台自身承擔的費用等。
專家介紹,《辦法》要求平台按照規則收取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時候,要向商家說明計算依據和方法,不能收取過高的違約金或賠償金。
此外,《辦法》還規定,在消費者享有會員權益期間,平台不得通過單方麵修改平台規則的方式擅自收取額外費用或者減損會員權益。
